一、处理劳动争议的方式有哪些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选择以下处理方式:
(一)双方当事人自行或委托工会、律师等他人进行协商解决。
(二)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地区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外地劳动力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当向所在区县的外地劳动力劳务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三)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阶段,提起仲裁的一方当事人可申请撤诉,也可以与对方达成和解。
(四)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五)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生效的调解书或裁决书,一方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六)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且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提示: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通过12333电话、劳动保障服务网或直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依法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 劳动者可以就用人单位侵害其劳动权利的以下行为,选择申请仲裁或劳动监察处理:
1、对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2、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4、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
二、劳动争议诉讼由谁举证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在一般民事案件中,举证责任是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负担,即“谁主张,谁举证”。当事人不能提供证据支持其诉讼请求的,应当承担不能举证的后果,这种后果主要表现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将不支持其诉讼请求。
但是,由于劳动争议是比较特殊的民事案件,不完全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因为在许多情况下劳动者是难以得到充分证据的。因此,在有些情况下,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换句话说,在这些情况下,虽然是劳动者提出主张,但举证责任却在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不能举证推翻劳动者的主张,则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这就是所谓的“”。
可见,“谁主张,谁举证”并非普遍适用,在很多情况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也会根据特殊的法律规定,依据“举证责任倒置”的相关规定来分配当事人的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