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 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可以看出,我国法律对于企业之间借贷的规定已经有了灵活性的改动。同时,这一规定也有利于中小企业的发展和我国经济的发展。毕竟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以前的一些法律规定已不符合目前社会发展的需求,而一个社会环境的法律需要一定的先进性和预见性。因此,这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我们的社会难题,企业之间互相借贷,只要在一个合理、可控的范围内,就是没有问题的。
以上就是对企业之间借贷的规定的介绍。相信随着国家对市场经济与金融制度关系的认识不断加深,企业间借贷的规定越来越完善,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企业也将迎来新的机遇。由于企业之间借贷较为复杂,存在许多法律风险,若是您还有什么疑问,建议您向专业的律师咨询;若是遇到纠纷,更建议您让律师帮您出谋划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