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转让公告的范围
企业公告范围:注销公告、减资公告、清算公告、变更公告、股权转让公告、债权转让公告、拍卖公告、招标公告、离职声明、商业声明、合并公告等各类启示公告
北京市级以上的报纸:北京日报、北京晚报、北京晨报、北京青年报、手递手报、法制晚报、新京报、京华时报、劳动午报等
全国发行的报纸:参考消息、环球时报、光明日报、法制日报、金融时报、中国商报、人民日报、中国保险报、文汇报等
二.哪些方式债权转让无效
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如果你所接受的债权转让不具备上述三种情况,那么,这个债权是可以转让的。
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方式之一的债权转让除外: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
如果你所接受的债权转让不具备上述三种情况,那么,这个债权是可以转让的。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八十条的规定,债权转让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