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民间借贷问题,拔打免费民间借贷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民间借贷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宜宾民间借贷律师  >  担保转让  >  土地房产抵押  >  抵押合同包括哪些条款,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抵押合同包括哪些条款,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319人  作者:宜宾民间借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抵押合同包括哪些条款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

4、担保的范围。

二、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日常审判实践中,我们经常遇到一些当事人不懂法律或规避法律,所订立的抵押合同被法院确认为无效,其合法权益受到一定的侵害。根据法律规定,以下财产设定抵押的,抵押合同无效:

1、土地所有权抵押无效。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等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无效,但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和其它社会公益设施不得抵押。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抵押无效。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抵押无效。

6、《担保法》规定必须进行登记的抵押合同未登记的,如以航空器、车辆、船舶、林木、企业设备等动产,以城市房屋、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抵押的合同,必须到主管部门进行登记,未到主管部门登记的为无效合同。

7、破产企业在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期间,对原没有设立抵押的债务设立抵押的合同无效。

8、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的情况下,债务人将其全部或大部分财产抵押给一个债权人,侵犯了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从而丧失履行其他债务能力的,抵押合同无效。

9、国有企业的已确认为关键设备、成套设备或重要建筑物设立抵押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抵押合同无效。

以上是关于“抵押合同包括哪些条款”以及“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等问题的回答,如果您还不清楚的话,不妨问问专业的律所,也可请律师帮您代理。


宜宾民间借贷律师温馨提示:

大量民间借贷实务经验告诉我们,债权人不应关注借款人的华丽外表或美美言辞,而应当关注借款人的真正财务实力、还款实力,维此才能确保出借本金的安全,否则将面临巨大履约风险。
如果您遇到民间借贷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民间借贷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民间借贷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民间借贷流程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的,法院将不会支持你的请求。另外,诉前财产保全是一种应急措施,也就是说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起诉,否则法院将会解除财产保全,如果对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要赔偿。因此,诉前财产保全需慎用。
如果您遇到债权债务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债权债务法律咨询电话:,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宜宾民间借贷律师推荐

张懿邈律师
张懿邈律师张懿邈律师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宗旨,奉专业、公正为执业理念。
张懿邈律师曾代理大量民间借贷案件,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国际广场A座20楼

宜宾民间借贷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宜宾专业民间借贷律师为您提供免费民间借贷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民间借贷律师为您提供土地房产抵押介绍,土地房产抵押内容,土地房产抵押方式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民间借贷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民间借贷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民间借贷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民间借贷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