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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的两线三区,如何防止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此文章帮助了510人  作者:北京民间借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民间借贷的“两线三区”

民间借贷约定利息,要牢记“两线三区”。

(一)两线:指年利率24%和年利率36%。

(二)三区:

1、司法保护区:不高于年利率24%标准的约定利息,法院予以保护;

2、高息无效区:超过年利率36%标准的约定利息,法院不予保护,借款人已经支付的超出部分,可要求出借人返还;

3、自然债务区,即自愿支付区:年利率超过24%而不高于36%标准的利息,借款人可以自愿支付。

二、如何防止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一)我国刑法第176条所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该就是有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刑法条文。条文很简单,也正因为简单,使得对其适用和认定就容易产生不同理解,会使得罪与非罪的界线变得模糊,所以,这也导致该犯罪的法律风险控制难度变大。

(二)结合《商业银行法》、《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有关规定,构成本罪的基本要点是: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公众存款”是指向不特定的对象吸收资金,而不应包括向诸如家人、亲友、本单位职工或国家机关等有特定关系的对象吸收资金。

2、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行为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其犯罪客体是侵犯合法金融机构对商业银行业务专营权——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专营权,二者同时具备才构成本罪。也就是说,在非法吸收存款的行为发生的同时,也侵犯了商业银行向不特定人群吸收存款的专营权。

以上就是民间借贷的“两线三区”,如何防止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具体情况,希望能帮您解决您的问题。对司法实践中引发的纠纷,如果需要走诉讼程序,建议最好事先咨询相关的专家律师,以少走弯路,更好地解决自己所面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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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俊律师北京金开律师事务所商事诉讼部主任、商事仲裁部主任、企业法律风险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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