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民间借贷问题,拔打免费民间借贷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民间借贷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民间借贷律师  >  担保转让  >  个人/单位保证  >  约定保证期限至借款还清时为止 保证期限该如何计算

约定保证期限至借款还清时为止 保证期限该如何计算

此文章帮助了1002人  作者:北京民间借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约定保证期限至借款还清时为止

2015年4月16日,被告杨某某因做生意缺乏资金周转向原告詹某某借款,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该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30万元;借款期限3个月;借款利息按2%的月息计算,按月结息”。借款当日,原告詹某某与被告周某某签订了借款担保书,约定:“由周某某对上述借款以及相应的利息等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自本借款到期之日开始至还清借款本息为止”。

二、保证期限该如何计算

担保人周某某的保证期限应如何计算?

有意见认为,担保人周某某的保证期限为自本借款到期之日开始直至还清借款本息为止。借款人詹某某与担保人周某某签订了借款担保合同,该担保合同约定了担保人周某某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借款到期之日开始至还清借款本息为止,该合同合法有效,担保人周某某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限履行保证责任。

还有意见认为,担保人周某某的保证期限为借款到期后6个月。本案中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借款到期之日开始至还清借款本息为止”为无效条款,视为未约定保证期限,根据《担保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担保人周某某应当从借款到期后6个月内对该借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本文认为,担保人周某某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即本案保证期间至2017年7月16日为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因此,虽然本案中担保合同约定了担保人周某某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借款到期之日开始至还清借款本息为止,但该约定视为约定不明,担保人周某某的保证期间应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即保证期间至2017年7月16日为止。


北京民间借贷律师温馨提示:

债权人要注重自身利益,我们真心提示您应当主动跟进借款合同的履行程序,时刻关注借款人财务状况、履约能力,并依据现实情况采取适当举措,必要时要果断启动诉讼程序实现债权。
如果您遇到民间借贷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民间借贷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民间借贷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民间借贷流程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的,法院将不会支持你的请求。另外,诉前财产保全是一种应急措施,也就是说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起诉,否则法院将会解除财产保全,如果对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要赔偿。因此,诉前财产保全需慎用。
如果您遇到债权债务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债权债务法律咨询电话:,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民间借贷律师推荐

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金开律师事务所商事诉讼部主任、商事仲裁部主任、企业法律风险研究中心主任
资深律师,曾任职检察院、法院系统,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座14层

北京民间借贷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民间借贷律师为您提供免费民间借贷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民间借贷律师为您提供个人/单位保证介绍,个人/单位保证内容,个人/单位保证方式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民间借贷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民间借贷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民间借贷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民间借贷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