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夫妻本如同林鸟,但最怕大难临头各自飞。面对夫妻共同债务,那就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面对夫妻个人债务,那就由夫妻个人财产偿还。最忌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混同,如债台高筑,甚至可能引发离婚等恶果。那究竟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于夫妻个人财产?本文简单介绍如下。
一、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二、哪些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1、 一方的婚前财产,结婚前的财产都是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
2、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这种情况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内,因为遭受身体损害而得到的赔偿,只属于残疾人个人,是残疾人个人的财产;
3、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这种情况下,只能是明确规定属于一方的,才是夫妻个人财产。在生活中经常会遇到赠与的情况,没有明确说明的,只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4、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如个人的衣服、鞋帽、手表等等;
5、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以上是关于“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介绍。夫妻生活,可能无法分的那么清楚,但是如果对于明显分的清的财产,还是夫妻明算账比较好。但是不管夫妻哪一方陷入债务纠纷,第一步无疑是请一个好律师。正如美剧《金牌律师》称,有好的律师,你就有了最好的司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