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作为法院执行民事依据的法律文书
具体可以分为两类情形:
(一)是法院制作的法律文书,主要包括:
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
2、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3、行政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4、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
(二)是其他机关制作的法律文书,主要包括:
1、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2、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有关规定作出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
3、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4、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二、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申请执行
需要满足下列实质性的条件:
(一)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二)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三)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四)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五)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六)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也就是说要权利义务主题明确,给付内容明确,当事人的申请满足以上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以上就是可作为法院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申请执行的具体情况,希望能帮您解决您的问题。对司法实践中引发的纠纷,如果需要走诉讼程序,建议最好事先咨询相关的专家律师,以少走弯路,更好地解决自己所面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