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借贷互补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国内资金供需矛盾日益显现,民间融资规模不断扩大,已成为中小企业及“三农”经济取得流动资金和建设资金的重要渠道。据调查,民间融资中民间借贷用途分别为:生产(生意)周转71%、建房、购置大件电器17%、生活消费7%、其他5%。据调查,某县民间借贷在当地经济发展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GDP与贷款比例为1∶13,中国是1∶1.45。民间融资呈现新的走势,对以银行信贷为主的借贷格局产生较大的影响。但不是此消彼长相互竞争或替代的关系,由于各自比较优势的存在,二者表现为一种互补关系。
二、民间融资的特有优势
(一)民间借贷方式多样化
从调查情况看,过去参与民间借贷的人大多数生活较贫困,而参与民间借贷的却多数为生活比较富裕的生意人和企业经营者;借贷款项用途在农业乡镇偏重生活消费和临时性的资金需求,在个体私营经济发达地区多是投资办企业和经商。民间借贷形式主要有“企业之间融资”、“企业向个人融资”、“工商户之间融资”等四大类。
(二)注重社会关系的传统价值观
民间借贷主体体现了社会关系的“信息对称”性,利用民间借贷双方多数通过“血缘”、“亲缘”、“地缘”、“业缘”等社会关系媒介实现资金融通,形成了信用保证替代正规金融风险评价体系的现象。为民间借贷长盛不衰提供了特有的载体。
(三)民间借贷能满足民营“短、快、灵”的要求。当农户出现婚丧嫁娶、盖房、医疗和教育等支出时,民间借贷就会以其特有的优势而成为农户此类融资需求的优先选择。因为多数农户缺乏有效的抵押,从而很难从正规金融渠道获得借贷。没有活跃的农村民间借贷,农村信用社不可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商业经营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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