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借贷人的责任
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判决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判决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
二、需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一)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构成诈骗罪、集资诈骗罪的,此时一般而言借贷合同属于因欺诈订立的合同,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在撤销人撤销之前,已经成立并处于生效状态。
(二)借贷合同中的借款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其中的每一笔借贷,不因成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无效,若无其他无效事由,属于有效的借贷合同。
(三)借贷合同于担保合同均有效的。借款人不履行偿还其本息义务的,担保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四)借贷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的。《担保法解释》第七条:“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五)借贷合同无效且担保合同无效的。《担保法解释》第八条:“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以上就是民间借贷人的责任,需注意的问题有哪些的情形的具体情况,希望能帮您解决您的问题。对司法实践中引发的纠纷,如果需要走诉讼程序,建议最好事先咨询相关的专家律师,以少走弯路,更好地解决自己所面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