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夫妻约定财产制度
夫妻约定财产制度是指法律允许夫妻以契约的形式约定婚前财产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所有关系的夫妻财产制度,是夫妻法定财产制的对称。在这种制度下,共有财产的范围完全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分别财产制,是指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全部归各自所有,并各自享有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以及处分权利的夫妻财产制度。
夫妻约定财产制度体现了平等、自愿的契约自由原则,同时夫妻之间对财产的约定在本质上是合同,在约定的形式、效力、解除等方面一定程度上也要受《合同法》的影响;随着经济的发展,个人私有财产增多的同时出现的经济纠纷也日益增多,实行夫妻之间财产约定渐成趋势,立法上确立夫妻约定财产制度是可取的,这实际上是在私法领域给予了当事人充分的自由,允许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主处分其财产权利。
夫妻约定财产制度的生效条件
夫妻财产契约是特殊的民事契约,它不仅要符合民事法律契约的一般成立要件,还要与婚姻法的特殊性相符,由此夫妻财产契约的成立要件是:
(1)缔约双方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或者未来将缔结婚姻关系。未婚同居、婚外同居者对财产关系的约定是一般的民事契约,但未婚者订立未来适用于婚姻关系的财产契约后结婚的,原先订立的财产契约即为夫妻财产契约。
(2)缔约双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不适用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原则上应适用夫妻共同财产制,但若是依法达成夫妻财产契约后,一方失去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影响原财产契约的法律效力。夫妻财产约定不同于一般的财产契约,它具有特定的人身性质,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不得使用代理。
(3)缔约必须是双方自愿。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做出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契约不具有法律效力,缔约对方享有契约变更权或撤销权。
(4)契约的内容必须合法,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利益。例如,不得利用约定逃避对第三人的债务,不得将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列入约定的范围。
(5)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夫妻财产约定是属于重大的民事行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更好的维护婚姻当事人与第三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