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借贷中的违约金
民间借贷中的违约金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违约金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任何一方没有按照借款协议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时需要承担的违约金。狭义的违约金则是指债务人没有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内偿还借款的情况下需要支付的违约金。本文中的民间借贷中的违约金则主要指狭义的违约金范畴。民间借贷中的违约金不同于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主要指的是债务人在还款逾期的这段时间内应当支付的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而违约金则是债务人没有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偿还借款需要支付的违约费用,二者无论是在产生方式还是在性质上都是不同的。但是二者也存在相同点,即都是因为债务人没有按照约定的借款期间偿还借款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
二、民间借贷可否同时要求违约金和逾期利息
在第一个问题中我们明确了民间借贷中违约金和逾期利息的相同点和不同点,那么当发生债务人没有按时还款的借款协议的违约行为时,债权人能否同时要求债务人承担支付违约金并且支付逾期利息的责任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第30条的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1、当借款协议中同时约定了逾期利息的计算支付和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时,债权人可以选择要求债务人支付逾期利息还是支付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要求债务人支付逾期利息还是支付违约金时债权人的选择权利。2、当借款协议中同时约定了逾期利息的计算支付和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时,债权人也可以要求债务人既支付逾期利息又支付违约金。但是有一个条件就是违约金和逾期利息的计算总和不能超过年利率的24%。也就是说如果违约金的支付额已经达到了年利率的24%,则债权人无权再要求债务人支付逾期利息;或者逾期利息的支付额达到年利率的24%时,债权人无权再要求债务人支付违约金;只有当逾期利息或者违约金任何一种的支付额都没有达到年利率的24%时债权人才能要求债务人同时支付违约金和逾期利息。
在民间借贷中,出借人为了敦促借款人及时还款,也为了保障自己的资金所有权益,可以与借款人在借款协议中约定当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款时需要承担的违约费用,同时可以约定逾期还款期间的利息。法律保护出借人与借款人约定的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条款。本文则主要介绍了受法律保护的民间借贷中的违约金以及民间借贷可否同时要求违约金和逾期利息的内容,希望对阅读本文的人能有所帮助。并且建议大家在遇到法律问题时能及时就自己的实际情况详细咨询专业律师,由律师根据当事人的不同情况给出具体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