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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保证担保 保证人有哪些主体资格要求

此文章帮助了616人  作者:北京民间借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保证担保

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做的一种担保。是典型的人保、典型的约定担保。保证的优势在于:第一,设立简单,签订合同即可;第二,保证责任及于保证人的全部财产;第三,行使方便,可要求保证人直接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的不足之处在于:第一,债权人对保证人的财产不享优先受偿权利;第二,保证人可能同时为多个债权人提供保证担保,而各个债权人之间地位平等;第三,保证人的财产可随时变化,并可能丧失代偿能力。一般来说,贷款业务中,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连带责任保证是必不可少的,但很少作为唯一安全保障措施。

 二、保证人有哪些主体资格要求

 根据《担保法》第七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为保证人。”

 (一)可以作为保证人的合格主体,包括以下几种:

(1)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个人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

(3)企业法人及经其书面授权的所属分支机构;

(4)金融机构;

(5)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6)其他组织,主要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二)担保法规定的禁止主体

 根据《担保法》及《适用<担保法>解释》的规定,不能作为保证人实施保证行为的主体包括以下几种:

(1)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机关;

 (2)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幼儿园。包括学校、幼儿园、医院、广播电台、电视台等;

(3)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

(4)未经书面授权的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

(5)对外担保中无外汇收入的企业法人和无外汇担保权权的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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