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民间借贷问题,拔打免费民间借贷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民间借贷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天津民间借贷律师  >  担保转让  >  个人/单位保证  >  什么是担保中的保证,担保中保证的方式有哪些呢

什么是担保中的保证,担保中保证的方式有哪些呢

此文章帮助了239人  作者:天津民间借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担保中的保证

担保中的保证是指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行义务时,担保人保证向债权人履行义务的一种行为。保证不同于担保,只有在担保合同中保证的义务必须履行,并非所有合同中的保证都是担保。《担保法》第七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担保法》第八条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担保法》第九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二、担保中保证的方式有哪些

保证方式是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依《担保法》第16条规定,保证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

(一)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的这一权利,我们通常称之为“先诉抗辩权”。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

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3、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该权利的。

(二)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是担保的一种方式。在经济活动中,保证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担保方式。本文通过对什么是担保以及担保的方式进行论述,可能会对大家日常生活中的相关困惑有一定的帮助作用。如有相关法律问题,请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天津民间借贷律师温馨提示:

债权人要注重自身利益,我们真心提示您应当主动跟进借款合同的履行程序,时刻关注借款人财务状况、履约能力,并依据现实情况采取适当举措,必要时要果断启动诉讼程序实现债权。
如果您遇到民间借贷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民间借贷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民间借贷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民间借贷流程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的,法院将不会支持你的请求。另外,诉前财产保全是一种应急措施,也就是说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起诉,否则法院将会解除财产保全,如果对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要赔偿。因此,诉前财产保全需慎用。
如果您遇到债权债务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债权债务法律咨询电话:,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天津民间借贷律师推荐

施永宝律师
施永宝律师知名民间借贷律师,执业以来,成功办理过众多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施永宝律师成功办理多起民间借贷案件,是民间借贷领域的专家律师。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7号京师律师大厦

天津民间借贷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天津专业民间借贷律师为您提供免费民间借贷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民间借贷律师为您提供个人/单位保证介绍,个人/单位保证内容,个人/单位保证方式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民间借贷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民间借贷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民间借贷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民间借贷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