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证期间的定义
保证期间,又称为保证责任期间或者保证责任期限,是指保证人能够允许债权人不行使权利而仍然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保证期间是保证法律关系中特有的制度。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应当向主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如果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内及时行使权利的,将产生保证责任免除的法律后果。保证期间原则上由当事人约定,在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情形,则适用法定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性质上为除斥期间,不发生中断、中止和延长的法律后果。
二、保证期间的适用问题
(一)保证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期间关于中止、中断延长的相关规定。
(二)保证期间届满后,保证责任将永久性消灭,但不意味着胜诉权当然消灭。
(三)保证期间起算日:借款合同的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
(四)保证期间与保证人约定,没约定的推定为6个月。
(五)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等于无约定,推定为6个月。
(六)如果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贷款本息还清时为止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贷款合同中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七)对于一般保证的,在保证期间内,小额贷款公司未对借款人起诉或仲裁的,视为保证期间经过,保证人将免于承担保证责任。
(八)对于连带保证的,在保证期间内,小额贷款公司未请求连带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视为保证期间经过,保证人将免于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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