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借贷新规是什么时候颁布的?
2015年8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实施,里面有对民间借款的司法解释和规定。2015年8月6日以后发生的民间借贷行为适用该规定。
二、签订的借条还发生法律效力吗?
民间借贷新规规定双方签订的借条需要满足下列条件才可发生法律效力:
(一)借款用途要合法。对于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赌博、贩毒、吸毒、嫖娼或贩卖枪支等包括其他非法活动而借款的,法律不予保护。
(二)出借人和借款人,都要按照身份证上的信息书写名字和身份证号码。除了身份信息要准确无误外还要求借款人的家庭住址要详细清楚,即使是亲戚也要写清楚,还要仔细核实借款人所写的住址与实际住址是否相符。
(三)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也就是说出借时就扣利息的“抽头”行为,如诉讼,人民法院以实际出借金额为本金。
(四)要注意书写时不要留空白。书写内容部分与签字盖章之间空白留的太大,容易被持条者填写其他内容,或者将原内容裁去,在空白处重新添加内容,由此产生麻烦。如有的持条人事后在空白处补记“若逾期不还,借款利息将加倍”等内容,使借款人利益受损。
(五)千万别大、小写傻傻不清楚。写借条时只有小写,没有大写,小数点位置不准确,字前头有空格,或者大小写不符,都会容易被持条者添加数字或修改,由此而引发纠纷。
(六)利率应写清是年利率或月利率,同样也要附大写。而且,应注意《新规》也对借贷利率和利息做了说明,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没有白纸黑字写明利息就是没有利息。如果你借钱给别人,和借款人约定的年利率超过36%,那么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对方是可以不用给你的,而且,对方还有权要求你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另外,民间也常将利率表述为“月息几分”,如“月息两分”,就是指“月利率2%”,但为了避免争议,利率应尽量采用“年/月百分比”予以表述。
(七)借条必须留有年月日。借条不写日期一旦发生了纠纷,事实真相常常难以查清,对诉讼时效的确定也容易造成困难。
(八)不能用易褪色的笔书写。借条不宜用易褪色的笔书写,当遇保存不当、或受潮、或水浸时,字迹会变得模糊不清,并为有别有用心的人用化学制剂涂改留下可乘之机,制造麻烦。(九)切忌内容表达不清。借条有的字据将“买”写成“卖”、“收”写成“付”,“借给”写成“借”,“还huan”和“还hai”书写异议等等,都极容易颠倒,是非难辨。
(十)还款时要记得收回借条。还款时,必须找对方要回借条,不能大意。如果对方找不到借条,应让其写一张收据留存,待日后凭依此据兑换借条或者应对借款纠纷,这样不会留下隐患。
(十一)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如果有保证人的一定要明确保证人的相关信息,使日后要钱能得到有效保证。
(十二)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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