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民间借贷问题,拔打免费民间借贷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民间借贷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民间借贷律师  >  民贷案例  >  借据的证明效力 逾期还款的违约利息规则

借据的证明效力 逾期还款的违约利息规则

此文章帮助了296人  作者:北京民间借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案件事实

原告于海军与被告王国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称,被告原系原告妹夫,2013年被告与原告的妹妹于某某离婚。在被告与于某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被告向原告借款58000元,2013年被告与于某某离婚时,即2013年7月22日,被告为原告出具了借条两张,并约定此款在一年内还清。2014年7月22日约定的还款日期到期后,原告向被告催要,被告以没钱为由拒绝偿还。故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58000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逾期利息,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被告辩称,原告所诉属实,同意偿还该笔借款,但因被告在外地开车,挣钱较少,且需留出本人及家人的必要生活费,所以希望能按月偿还借款,每月偿还1000元。

原告为支持自己的诉讼主张,除当庭陈述外,还向本院提供了借条2张,拟证明被告向原告借款的时间、数额及还款期限。

被告对此无异议。

经庭审质证,法院认为,原告提供的证据内容真实、来源合法,且与本案事实相关,法院予以采信

经审理查明,被告与原告妹妹于某某原系夫妻,双方于2013年7月22日离婚。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曾向原告借款58000元。被告于2013年7月22日,向原告出具借条二张,并约定还款期限为一年,借款到期后经原告催要,被告至今未还。

二、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被告向原告借款,并为原告出具了借据,双方形成的民间借贷合同合法有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现原告已向被告履行了出借义务,被告亦应按约定如期履行还款义务。被告未按期履行,构成违约,故被告除应履行偿还借款本金的义务外,还应支付自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至开庭之日止的利息,故对原告要求按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的请求,应予支持,此间的利息为1231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六十条一款、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百零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王国刚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于海军借款本金人民币58000元及利息1231元,计59234元。

阅读上文可知,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我国民法保护,逾期还款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遇相关民事纠纷,咨询律师可以给予当事人在举证等诉讼流程方面的专业帮助,更好的维护当事人利益。

 


北京民间借贷律师温馨提示:

专业律师提示您,证据是实现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最有力保障,它形成与协商、签约、付款、 收息、跟进沟通、催款、争议谈判、诉讼等全流程,有利的证据必将让债权人实现权利事半功倍。
如果您遇到民间借贷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民间借贷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民间借贷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民间借贷流程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的,法院将不会支持你的请求。另外,诉前财产保全是一种应急措施,也就是说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起诉,否则法院将会解除财产保全,如果对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要赔偿。因此,诉前财产保全需慎用。
如果您遇到债权债务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债权债务法律咨询电话:,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民间借贷律师推荐

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金开律师事务所商事诉讼部主任、商事仲裁部主任、企业法律风险研究中心主任
资深律师,曾任职检察院、法院系统,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座14层

民贷案例相关咨询

北京民间借贷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民间借贷律师为您提供免费民间借贷法律咨询服务。

民贷案例相关文书

法邦民间借贷律师为您提供民间借贷案例,民间借贷经典案例,民间借贷类案例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民间借贷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民间借贷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民间借贷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民间借贷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