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民间借贷问题,拔打免费民间借贷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民间借贷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民间借贷律师  >  民贷案例  >  借款合同的履行 借款利息支付

借款合同的履行 借款利息支付

此文章帮助了195人  作者:北京民间借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案件事实

原告冯某某诉被告陈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称,2002年1月21日被告向原告借款10000元,2003年12月25日被告陈某某向原告借款13000元,均约定月利率为0.73125%,立有借据两支。后经原告催要未果,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偿还本金及利息。

根据原、被告的陈述、举证、质证及法院认证,查明以下事实,2002年1月21日、2013年12月25日被告分别向原告借款10000元、13000元,其中10000元的借款约定月利率为0.73125%,立有借据,均无约定还款期限。2009年6月29日、2010年1月5日被告两次替原告偿还信用社贷款13000元。后来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未果,遂诉法院,请求判令被告予以偿还借款及利息。

二、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本案中被告两次向原告借款23000元,出具借据两支,经庭审查明被告已偿还原告借款13000元,另外1万元被告向本院提交的证据证明不了已给原告还款的事实,故原告请求由被告偿还借款10000元本息的诉请事实清楚,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辩称其已将借款全部偿还的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据此,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1、由被告陈某某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冯某某本金10000元及利息(月利率按0.73125%计息,从2002年1月21日起计算至兑现完毕止)。

2、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阅读上文可知,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债务人应及时履行还款义务。

如遇相关民事纠纷,咨询律师可以给予当事人在举证等诉讼流程方面的专业帮助,更好的维护当事人利益。


北京民间借贷律师温馨提示:

专业律师提示您,证据是实现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最有力保障,它形成与协商、签约、付款、 收息、跟进沟通、催款、争议谈判、诉讼等全流程,有利的证据必将让债权人实现权利事半功倍。
如果您遇到民间借贷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民间借贷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民间借贷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民间借贷流程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的,法院将不会支持你的请求。另外,诉前财产保全是一种应急措施,也就是说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起诉,否则法院将会解除财产保全,如果对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要赔偿。因此,诉前财产保全需慎用。
如果您遇到债权债务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债权债务法律咨询电话:,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民间借贷律师推荐

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金开律师事务所商事诉讼部主任、商事仲裁部主任、企业法律风险研究中心主任
资深律师,曾任职检察院、法院系统,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座14层

民贷案例相关咨询

北京民间借贷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民间借贷律师为您提供免费民间借贷法律咨询服务。

民贷案例相关文书

法邦民间借贷律师为您提供民间借贷案例,民间借贷经典案例,民间借贷类案例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民间借贷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民间借贷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民间借贷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民间借贷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