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民间借贷问题,拔打免费民间借贷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民间借贷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民间借贷律师  >  民贷案例  >  债务人逾期还款责任 债务人逾期还款利息计算

债务人逾期还款责任 债务人逾期还款利息计算

此文章帮助了212人  作者:北京民间借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案件事实

原告王福良与被告李太月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王福良起诉称:2009年6月29日,原告借给被告现金44600元,约定于2009年7月15日前归还,但被告违背承诺拒绝归还借款。现原告起诉请求:判令被告立即返还原告借款44600元;判令被告支付原告逾期归还利息(自2009年7月16日至判决生效时止,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被告李太月未作答辩。

在庭审中,原告提供借条1份,证明被告向原告借款的事实。

被告李太月在法定期限内未提供证据,也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放弃质证的权利。

上述证据,法院经审核后认为,真实合法,法院予以确认,作为本案定案的依据,对于所证明的事实予以认定。

综上,现查明:2009年6月29日,被告李太月向原告王福良借款44600元,约定借款期限自2009年6月29日至2009年7月15日,并出具借条一份。上述借款到期后,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至今未履行还款义务,尚欠原告借款44600元。

二、法院判决

本院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被告李太月向原告借款后,理应按约归还借款,但至今未能归还,显属欠理;被告逾期未归还借款,理应赔偿原告相应的逾期利息损失,且原告关于逾期利息的计算标准,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故原告要求被告李太月归还借款并支付逾期利息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李太月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王福良借款44600元,并支付逾期还款利息(具体计算方法:以本金44600元,自2009年7月16日起至判决生效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阅读上文可知,债务人应当及时按约履行借款合同,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如遇相关民事纠纷,咨询专业律师能够更好的维护当事人利益,尽早解决纷争。


北京民间借贷律师温馨提示:

专业律师提示您,证据是实现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最有力保障,它形成与协商、签约、付款、 收息、跟进沟通、催款、争议谈判、诉讼等全流程,有利的证据必将让债权人实现权利事半功倍。
如果您遇到民间借贷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民间借贷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民间借贷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民间借贷流程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的,法院将不会支持你的请求。另外,诉前财产保全是一种应急措施,也就是说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起诉,否则法院将会解除财产保全,如果对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要赔偿。因此,诉前财产保全需慎用。
如果您遇到债权债务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债权债务法律咨询电话:,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民间借贷律师推荐

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金开律师事务所商事诉讼部主任、商事仲裁部主任、企业法律风险研究中心主任
资深律师,曾任职检察院、法院系统,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座14层

民贷案例相关咨询

北京民间借贷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民间借贷律师为您提供免费民间借贷法律咨询服务。

民贷案例相关文书

法邦民间借贷律师为您提供民间借贷案例,民间借贷经典案例,民间借贷类案例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民间借贷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民间借贷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民间借贷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民间借贷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