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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法律文书可作民事执行依据,强执行需满足的条件

此文章帮助了268人  作者:北京民间借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哪些法律文书可作民事执行依据

具体可以分为两类情形:

(一)是法院制作的法律文书,主要包括:

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

2、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3、行政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4、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

(二)是其他机关制作的法律文书,主要包括:

1、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2、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有关规定作出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

3、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4、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二、申请强执行还需满足哪些条件

需要满足下列实质性的条件:

(一)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二)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三)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四)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五)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六)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也就是说要权利义务主题明确,给付内容明确,当事人的申请满足以上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以上就是哪些法律文书可作民事执行依据,强执行需满足的条件的具体情况,希望能帮您解决您的问题。对司法实践中引发的纠纷,如果需要走诉讼程序,建议最好事先咨询相关的专家律师,以少走弯路,更好地解决自己所面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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