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人举证责任有什么
(一)民间借贷发生纠纷后,首先应当确认借款关系是否成立以及借款合同是否有效。没有书面合同的,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借款关系发生争议时,主张存在借款关系的一方当事人负有举证证明责任。能够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按照民间借贷案件进行审理。根据《证据规则》第5条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二)在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作为债权人行使债权请求权,首先应该主张其请求权成立并已经届期,为此其应该向法院提供其权利发生并已经届期的法律事实成立的证据。由于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义务履行有先后顺序,债权人主张合同权利的发生,其应该为两个要件事实的成立负举证责任:一个是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一个是其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义务。针对这两个要件事实的证据,原告要承担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举证责任。一般就是借款合同、借据、账簿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只要债权人提供了这两份证据,其举证责任即基本完成,其余的应该是债务人的抗辩问题。
(三)在民间借贷案件中,贷款人和借款人以合同书形式存在的民间借款合同很少存在,而借据是民间借款案件最常见的诉讼证据。借据实际上就是借款协议,既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又能够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当然,这里还涉及到对借据的关键证据的审查与认定原则问题。只要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即可,有些借据虽然记载内容不完整,但借款的主体和数额是明确的,基本事实能够证明即可成为诉讼证据。
二、朋友借钱没有凭证怎么办
(一)如果借钱给朋友,当时并没有写借款凭证,应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收集什么证据呢?
如果事先没有书写借款凭证,可以事后要求对方补借款凭证也是有效的。如果对方不配合,则可以通过电话录音把借款事实固定下来。还要保存当时打款的银行凭证,对方支付的利息凭证,这些都是证明借款事实有利的证据。
(二)朋友借钱去赌球或者进行其他不法行为,出借人还可以要求返还借款吗?法院会支持出借人的请求吗?
如果出借人明知朋友借款系用于赌博或不法行为而为其提供资金,则其借款不受法律保护,法院也不支持提供赌资或其他不法行为的借贷,该部分将会作为非法财产予以收缴。但该非法用途需由借款人证明。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邦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