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民间借贷问题,拔打免费民间借贷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民间借贷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民间借贷律师  >  民贷案例  >  借款不还被起诉,借款人是否要承担逾期还款利息

借款不还被起诉,借款人是否要承担逾期还款利息

此文章帮助了321人  作者:北京民间借贷律师  来源:法邦网

案情简介:借款不还被起诉

2007年12月16日,被告叶某某向原告季某某借款15万元并出具借条一份,载明:“今向季某某借到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元整)。”同年12月26日,被告又向原告借款45万元,并出具借条一份,载明:“今向季某某借到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元整)。”嗣后,被告分文未还。为此,原告于2009年12月28日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归还借款60万元及利息(从起诉之日起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

法院判决:借款人应偿还借款本金及逾期还款利息

经审理确认,被告拖欠原告借款60万元的事实,有其出具的借条为凭,法院予以确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一百三十条,《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判决被告叶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归还原告借款60万元及利息(利息从2009年12月28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付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

律师说法:借款人是否要承担逾期还款利息

1、《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以上就是关于“借款不还被起诉,借款人是否要承担逾期还款利息”的案例介绍,需要注意,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最好及时求助于专业律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北京民间借贷律师温馨提示:

专业律师提示您,证据是实现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最有力保障,它形成与协商、签约、付款、 收息、跟进沟通、催款、争议谈判、诉讼等全流程,有利的证据必将让债权人实现权利事半功倍。
如果您遇到民间借贷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民间借贷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民间借贷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民间借贷流程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的,法院将不会支持你的请求。另外,诉前财产保全是一种应急措施,也就是说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起诉,否则法院将会解除财产保全,如果对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要赔偿。因此,诉前财产保全需慎用。
如果您遇到债权债务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债权债务法律咨询电话:,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民间借贷律师推荐

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金开律师事务所商事诉讼部主任、商事仲裁部主任、企业法律风险研究中心主任
资深律师,曾任职检察院、法院系统,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座14层

民贷案例相关咨询

北京民间借贷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民间借贷律师为您提供免费民间借贷法律咨询服务。

民贷案例相关文书

法邦民间借贷律师为您提供民间借贷案例,民间借贷经典案例,民间借贷类案例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民间借贷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民间借贷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民间借贷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民间借贷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