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民间借贷问题,拔打免费民间借贷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民间借贷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民间借贷律师  >  民贷案例  >  借条签字代签引纠纷,签字必须由债权人当面监督

借条签字代签引纠纷,签字必须由债权人当面监督

此文章帮助了378人  作者:北京民间借贷律师  来源:法邦网

案情简介:借条签字代签引纠纷

2015年3月25日,被告王某带着签好名字的借条去找原告郭某借款90000元,该借条上借款人为“王某”、“李某”,担保人为“王某甲”,借款期限为1年,未约定利息。今年3月,借款到期后,被告王某归还借款本金10000元,其余80000元却没了下文。原告郭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王某、李某共同归还尚欠借款800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由被告王某甲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庭审中,担保人王某甲辩称,借条上的签字并非其本人所签,其对该笔借款并不知情。借款人王某亦称担保人王某甲的签字为其代签。原告郭某称,当时她打电话向担保人王某甲确认过其作为担保人的事实,因此基于信任便没有再核实,但原告未提供电话录音等证据予以证实。

法院判决:担保人因代签而免责

经审查,本案中,原告作为债权人由于自身的疏忽大意,未认真核实、审查担保人签字的真实性,导致担保人免责。法院最终依法判决被告王某、李某共同归还原告郭某借款本金80000元及逾期利息;驳回原告郭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律师说法:借条中签字必须由债权人当面监督

在民间借贷发生过程中,借款人及担保人在借条中签字必须由债权人当面监督,确认其作为借款人及担保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避免虽当时同意担保但未签字确认或他人代签而事后反悔的情况,如遇上述情况,债权人应当主动、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电话录音、微信或短信聊天记录等,否则将承担因举证不能而败诉的不利后果。

以上就是担保人签字为代签纠纷,签字必须由债权人当面监督的案例介绍,希望能帮您解决您的问题。对司法实践中引发的纠纷,如果需要走诉讼程序,建议最好事先咨询相关的专家律师,以少走弯路,更好地解决自己所面临的问题。


北京民间借贷律师温馨提示:

专业律师提示您,证据是实现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最有力保障,它形成与协商、签约、付款、 收息、跟进沟通、催款、争议谈判、诉讼等全流程,有利的证据必将让债权人实现权利事半功倍。
如果您遇到民间借贷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民间借贷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民间借贷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民间借贷流程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的,法院将不会支持你的请求。另外,诉前财产保全是一种应急措施,也就是说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起诉,否则法院将会解除财产保全,如果对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要赔偿。因此,诉前财产保全需慎用。
如果您遇到债权债务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债权债务法律咨询电话:,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民间借贷律师推荐

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金开律师事务所商事诉讼部主任、商事仲裁部主任、企业法律风险研究中心主任
资深律师,曾任职检察院、法院系统,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座14层

民贷案例相关咨询

北京民间借贷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民间借贷律师为您提供免费民间借贷法律咨询服务。

民贷案例相关文书

法邦民间借贷律师为您提供民间借贷案例,民间借贷经典案例,民间借贷类案例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民间借贷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民间借贷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民间借贷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民间借贷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