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民间借贷问题,拔打免费民间借贷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民间借贷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民间借贷律师  >  民贷案例  >  误将借款协议当借条,如何区分借款协议与借条

误将借款协议当借条,如何区分借款协议与借条

此文章帮助了283人  作者:北京民间借贷律师  来源:法邦网

案情简介:误将借款协议当借条

2013年5月1日,家住东营市的石某与朋友王某、贾某起草了借款协议一份,其内容为:借款人王某用款壹万叁仟元正,月息0.015元(即每月壹万元月息150元),时间自2013年5月1日至2013年11月1日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利息计款壹万肆仟壹佰柒拾元正。借款人王某,保证人贾某。贾某、王某分别在借款协议书上的保证人、借款人处签名,并按手印、盖章。后来因借款未还,石某将借款人王某,保证人贾某起诉至县法院。

法院判决:借款协议不能证明借款事实

围绕“借款协议”是否能够证明借款事实存在的争议焦点,法院认定双方所签“借款协议”虽然名为借款协议,实际就是一份借条,该借款协议不能作为借款事实成立的依据,判令石某败诉。

律师说法:如何区分借款协议与借条

借款协议是借贷双方确定借款权利和义务的借款合同,不具有借据的证明力。借据在民事审判实践中俗称借条,借条可以单独成为借款事实成立的直接证据,而借款协议只是借款双方就借款达成的合意,要证明借款事实的成立即借款是否真正交付还必须有借款收据。也就是说,要证明借贷双方借款事实的成立,有借款协议的情况下,还必须有借款收条。但是在借款形式不规范的民间借贷中,当事人由于对于法律缺乏认知,很多人错误理解借款协议与借条的概念,有的甚至将二者混同,所以认为只要签订了借款协议就等同于写了借条,可以作为借款事实成立的证据,所以在所借款项实际交付时不再要求债务人书写收据。在这样的情况下,就造成很多债权人在自己对借款事实很清楚地情况下,走上法庭面对债务人的不讲信用、矢口否认无可奈何,百口莫辩,举不出强有力的证据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以上就是误将借款协议当借条,如何区分借款协议与借条的案例介绍,希望能帮您解决您的问题。对司法实践中引发的纠纷,如果需要走诉讼程序,建议最好事先咨询相关的专家律师,以少走弯路,更好地解决自己所面临的问题。


北京民间借贷律师温馨提示:

专业律师提示您,证据是实现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最有力保障,它形成与协商、签约、付款、 收息、跟进沟通、催款、争议谈判、诉讼等全流程,有利的证据必将让债权人实现权利事半功倍。
如果您遇到民间借贷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民间借贷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民间借贷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民间借贷流程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的,法院将不会支持你的请求。另外,诉前财产保全是一种应急措施,也就是说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起诉,否则法院将会解除财产保全,如果对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要赔偿。因此,诉前财产保全需慎用。
如果您遇到债权债务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债权债务法律咨询电话:,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民间借贷律师推荐

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金开律师事务所商事诉讼部主任、商事仲裁部主任、企业法律风险研究中心主任
资深律师,曾任职检察院、法院系统,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座14层

民贷案例相关咨询

北京民间借贷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民间借贷律师为您提供免费民间借贷法律咨询服务。

民贷案例相关文书

法邦民间借贷律师为您提供民间借贷案例,民间借贷经典案例,民间借贷类案例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民间借贷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民间借贷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民间借贷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民间借贷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