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条的正确格式
1、标题。有些人习惯将“借条”写为“欠条”,但实质上这是错误的,两者在性质、诉讼时效的计算、证明力上完全不同,并且很容易被借款人说成是出借人向他借的钱。
2、金额。一定要写明借款的具体金额,在阿拉伯数字后应当用中文的大写注明,尤其要注意用字正确,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出现前后大小写不一致的情形,一般以大写金额为准。
3、姓名。必须写明双方姓名,在姓名后写清身份证号码有利于在诉讼时明确被告。
4、时间。借条中一定要注明借款日期,在不能确定还款日期时,可以不写还款日期。民间借款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两年,记明还款日期的,一般以还款期限届满的第二天开始起算。没有记明还款日期的,如果有证据证明在借款后出借人催告过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比如三个月)还款,而借款人在宽限期内仍然没有还款,那么出借人就有权在宽限期届满之后的两年内起诉。
5、利息。如果双方约定了利息,应当在借条中写明,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另外,还要注意利息上限,根据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年利率的24%,超过年利率36%的,超出的部分不予保护。
6、签章。没有当事人签章的借条不发生法律效力。所以,在上述项目写明之后,借条的尾部应当加上借款人的签名,有条件的还应加上右手大拇指的捺印。
二、注意事项:
1、注意保存借条原件,避免过度使用原件。
2、保存好收据和转账凭证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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