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信用卡被骗
据中国新闻网称,苏某想将自己的信用卡固定额度45000元进一步提升,但一直苦于自己没有经济能力。2014年2月底遇见高某后,两人约定:高某使用苏某的信用卡消费,账单由高某偿还,唯一的要求是高某必须在短期内提升该信用卡的额度。高某刷卡消费至2014年5月底时,苏某发现高某没有按时偿还信用卡账单,结欠银行7万多元。苏某感觉事情不对,要求高某把临时额被透支部分还清,而高某要求周转一段时间再向银行偿还。
随后,高某一直还款到2014年7月,而截止到该时间段,该卡总计欠银行122996.3元,其中45000元为苏某使用,高某则透支使用77996.3元。从2014年8月开始,高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不把透支金额补上,经过苏某催讨后陆续补上部分金额24996.3元。截至2014年11月3日,该信用卡尚结欠53000元的透支款未偿还银行。经过苏某催讨,高某于2014年11月3日写下借条,载明:“本人高某于2014年8月借苏某交通银行信用卡消费使用53000元(伍万叁仟圆)答应11月18号前还清。特此说明。”然而,写下借条后的高某便失踪。索债无门的苏某将高某起诉到福安法院,请求依法判令高某归还欠款53000元。
福建福安市法院近日对该民间借贷纠纷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高某在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苏某借款53000元人民币。
出借信用卡的法律风险
信用卡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持卡人不得出租或转借信用卡及账户。出借信用卡违反了银行信用卡使用管理的规定,一旦被银行发现,银行有冻结信用卡并要求立即还请所有欠款。即使不被银行发现,持卡人与银行亦已形成了信用借贷关系,虽然实际使用人不是本人,但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持卡人仍有义务向银行还清借款,如逾期未还,还需支付高额利息和滞纳金,同时会造成持卡人个人信用污点,影响持卡人申请房贷、车贷等业务的办理,借用人使用信用卡从事套现等违法犯罪行为,持卡人也将面临法律惩罚等。
此外,出借信用卡虽然违反了信用卡使用管理的规定,但双方之间的民间借贷行为仍然具有法律效力。持卡人有权利要求使用人依照合同的约定进行还款,在催告还款无效后,可依法提起民事诉讼,同时可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为避免刑事追究的风险,在起诉之前持卡人应先将银行欠款还清,然后诉求信用卡实际使用人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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