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年利率24%以内必须付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的说法,新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既是回应法院对统一裁判标准和正确适用法律的需求,也是回应广大中小微企业对阳光融资和正当投资的渴求。民间借贷新规中的相关规定,9月1日之后,中小微企业必须了解:年利率24%以内必须付,超过36%合同无效。《规定》明确,法律保护的固定利率为年利率24%。也就是说,年利率在24%以内的,当事人起诉到法院,法院都要给予支持。事实上,24%的利率也是长期以来在审判实践中所确立的一个执法标准。
借款合同利息是否合法的确定依据
年利率在24%~36%之间的是自然债务区。这类债务如果当事人依据合同,向法院起诉要求保护这个区间的利息,法院不予法律保护。但如果约定利率以后,借款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偿还了利息,这个偿还是有效的,法院予以认可。如果偿还以后又反悔,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超过24%部分的利息,法院不能支持。
《规定》同时明确,年利率36%以上的借贷合同为无效,即超过36%以上的利息是无效的,你可以不付,即使自愿给付了,你也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返还,法院将予支持。
为什么36%以上的利息强制无效?因为实体经济所创造的利润没有这么高,如果不把高利贷控制住,对于实体经济,特别是对于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是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