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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的效力如何 哪些合同属于无效情形

此文章帮助了363人  作者:天津民间借贷律师  来源:法邦网

合法的民间借贷是受法律保护的。所谓合法的民间借贷,首先必须是指个人与个人之间,或者个人与企业之间,出于自愿原则的借贷。企业间融资不属这个范畴。

一、民间借贷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因此要符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除了当事人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而订立的合同无效以外,下列情况也会导致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除了符合《合同法》的一般规定外。实践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二)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非法集资。

(三)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上面几种借贷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民间借贷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如果给社会或者对方造成损害的,当事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例如返还借款、承担损害赔偿等等。

在上述的八种情况下,双方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是无效的。具体可以分为《合同法》规定的情况,以及实践中出现的一些情况。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来电咨询我们法邦网的专业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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