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首页-法律资讯-法律咨询-找律师-找律所-法律法规-法律常识-合同范本-法律文书-护身法宝-法律导航-专题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法邦网>法律资讯> 法治评论 登录注册

我不反对明星做代言

2010年07月15日 11:10字号:T |T

  首先我不反对明星做代言,没有广告就形不成品牌。明星代言成本虽高,但效果也是立竿见影的。不过我反对的是明星不负责任的替产品吹嘘。很多大的品牌靠的不仅是广告的效应,更多的是自己品牌的质量、售后等硬件取得知名度及公众的认可,有了好的本质再去让明星推广提高知名度。最近几年有些明星代言质次价高的产品的问题相继曝光,导致大众对广告的不信任度增高,这是非常大的负面效应,甚至是诚信危机,比如说三鹿等给人造成的恐慌和代言明星时候的苍白的解释。有些国家对明星代言是有严格现实和惩罚机制的,比如你说代言的产品必须使用多长时间,如果出现虚假代言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等等。说明我国的明星做广告的现状亟待规范。但是,明星毕竟不是专家,审查义务不能绝对严格化,比如成龙代言的霸王洗发水,企业对该产品的成分或者含量明星是不会完全知情的,如果成龙真能做到尝试使用了一段时期再去代言的话我感觉已经算是尽到一定的审慎义务了,明星不可能去像专家或质检人员一样去完善的了解产品的内在面貌,关键还是在生产厂家的质量保证和良知。霸王在找明星代言时会告知产品里含致癌物质吗?三鹿会告知牛奶里面含三聚氰胺吗?明星有能力去查实吗?就是刚刚出现的霸王洗发水事件,我们也没有弄清楚,港媒报道的洗发水里面含有被美国列为致癌物质的二恶烷,含量是多少,该物质是不是在化妆品中禁止掺入,掺入多少对人体构不成实际损害,有没有国际或者国家标准。

  很多名牌化妆品中的汞含量不是也超标吗?问题在明星代言还是厂家本身,亦或是质检、广告制约机制不完善?我认为,明星虚假代言失去的是诚信和公信力,企业产品质次价高只追求知名度和利润,不顾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甚至无异于谋财害命,其失去的是自身的发展与命运。国家更需要有一个完善、严格的明星广告制约、惩罚机制。

  李伟强 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定州分所

  电话:13032067037

  擅长: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保险理赔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网址:http://liweiqiang1976.fabao365.com/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热点追踪更多

年终奖,你不得

第十届尚权刑辩

马航MH17坠毁

尚权刑辩律师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