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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试点取消商品房预售

2010年07月24日 10:01字号:T |T
核心提示:提要:广西南宁有望试点在全国率先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2009年广西房地产完成投资813.7亿元,同比增长29.7%;商品房平均售价3260元/平方米,同比增长15.4%。
  广西南宁有望试点在全国率先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外宣布,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推进商品房现房销售试点,广西今年将选择南宁市作为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的试点。

  背景:预售制致房产市场不规范

  作为近几年全国“两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商品房预售制度是否应该被取消,一直是社会各界讨论的话题。

  去年“两会”期间,民革中央提交的集体提案,建议全面取消预售商品房制度,建立商品房竣工入市销售制度。提案指出,预售制度已成为房地产市场不规范的主要根源之一,该制度不仅导致面积缩水、设计变更等问题得不到解决,更为严重的是诱发了延期交房、抵押房再预售、预售房再抵押,甚至还会出现“携款潜逃”等违法犯罪行为。

  南宁:具体政策措施还在制订

  广西南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可以看做是一个方向,会有一个过渡,如推进商品房现房销售试点。但具体的政策措施还在制订当中。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2009年广西房地产完成投资813.7亿元,同比增长29.7%;商品房平均售价3260元/平方米,同比增长15.4%。

  对此,有南宁市房地产界业内人士表示,商品房预售制度在房地产市场发育早期,对开发商群体迅速成长起了很大作用。预售制度的建立,是基于当时房地产发展不景气,需要鼓励的考虑。然而,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目前经营良好的房地产商已积累了一定的实力,可考虑取消现行的房屋预售制度,改期房销售为现房销售。

  商品房预售

  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只适用于城市商品房,并在预售前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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