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预售制度本来是一种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的融资制度,但由于中国房地产市场刚刚走出计划经济体制,这种特殊背景下的预售不仅不利于房地产市场,还制造了市场及银行风险。”记者获悉,民革中央向今年全国“两会”递交了一份集体提案,发出了改革或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呼吁。
民革中央认为,国外虽然也存在期房销售制度,但与中国的方式大有不同。“外国的期房销售制度,第一期房销售期订预售合同,开发商只收2%到10%的定金,而现在,中国的期房销售是百分之百全款销售。此外,在外国2%到10%的房地产预售款当中,政府规定必须专款专用,而且不到正式销售的时候,开发商拿不到。因此,中国当前的住房预售制度必须改革或者取消。”
针对“地王”频出的现象,提案认为这与当前的税收结构有很大关系。在当前的税收结构下,地方政府的收入严重依赖土地收入,如果这种收入结构不改变,很难要求地方政府坚定抑制地价上涨。因此提案建议应将地价所得收归中央,同时开征的房产税则留地方使用,使地方政府无法以高价拍卖土地、转嫁住宅配套设施等方法,维持地方财政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