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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将是房产税最大的受益者?

2010年05月25日 12:52字号:T |T

  目前市场上对房产税即将开征的消息炒的沸沸扬扬,一时间引起公民的广泛关注与热议。有消息称,上海正紧锣密鼓讨论制订上海楼市调控细则。看来,房产税真的是“要来了”。对于新政策的即将出台,我们是既欣喜又担忧,喜的是新政策带来的是新的发展,忧的是新政策最后会不会真正受惠到老百姓的头上?

   关于房产税的开征,目前流传有多种版本,先是重庆市开天下之先河,表示对高端房产征收“特别房产消费税”。紧接着上海市也宣布正研究房产税征收办法,细则最快将在本月公布,旨在对住房保有环节征税的房产税征收,且明确税率在千分之八左右。而且有消息称或许会拿上海、北京等城市做先行试点地区。

  尽管关于房产税征收还无实际进展,但在市场上已掀起轩然大波,在上海和重庆表现尤甚。有消息称,上海传出要征收房产税后,在重庆投资房产的温州人担心重庆也将征收房产税,遂通过中介公司将拥有的重庆房源成功置换到沿海省份的三线城市,以逃离征税区域。而房产税“要来了”的消息同时还成为股市起落的指挥棒,这种效果想必是各地方政府没有想到的效果。

  其实,在专家看来,房产税在中国并非新税种。早在1986年10月即在城市、县城等按年征收,其中,对个人所有非营业性房产免征。而物业税,则在2003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时就写入了决议,并于2003年开始在全国进行物业税“空转”试点,其重要内容就是“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评税试点范围仅针对经营性房产,不涉及居民个人住宅)。截至2009年末,已经有北京、江苏、深圳、重庆、辽宁、宁夏、河南、安徽、福建、天津10个省份(含计划单列市)试点模拟评税。今年开始,模拟评税试点扩大至全国,每个省份选择一个城市进行试点。

  网上观点密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人建议,征房产税要避免伤及自住性购房;有人指出,以房产税规避物业税立法不可取;有人担心,谨防房产税思路流变成杀鸡吓猴;还有人直言,政府无权扩大房产税征收范围……这些舆论与观点,代表了民意,内涵着民智。

  笔者孤陋寡闻,窃窃问一句:是针对个人的多套房产征收房产税,还是包括自己唯一的自住房也要缴纳房产税?如果是后者的话,对于众多房奴与“蜗居者”来讲,无疑又是当头一“棒”——除了要还房贷,又要缴房产税;除了“蜗居”,还要背着房产税“蜗行”。就房产税本身而言它是意欲起调节房价的作用,可若是由各个地方自行制定政策,势必会带来一定的风险。最终谁又将是最大的受益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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