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达•伦泰尔14岁时,她的父母就违背她的意愿,把她嫁了人。现已18岁的丽达对本社记者说:“虽然我现在已有个两岁的儿子,丈夫对我也很关心体贴,日子过得也不错,但我总觉得女孩在20岁前结婚不好。”
“我觉得早婚不好,我只上完小学,父母就把我嫁了人,那时我还想上学,可有什么办法呢!”说完,她长长叹了一口气。
丽达住在加德满都河谷的一个村庄里。河谷地区是尼泊尔政治、经济、文化和教育最发达的地区。在这个喜马拉雅山国,童婚一直是个很普遍的现象。丽达只不过是千千万万个正在长身体、长知识的天真烂漫年龄时就不得不嫁人的女孩中的一个。
特里布文大学的社会学教授里什•凯什夫•瑞格米说,童婚现象在尼泊尔可以追溯到古代。父母认为,早早把女儿嫁出去,他们的责任就尽到了。
住在加德满都河谷另一个村庄的拉尔•巴哈杜尔•达芒是一位已有几个女儿的父亲,他就有“早把女儿嫁出去早省心”这种传统思想。
他说:“把女儿老留在家里不是件好事。因为女儿迟早都是人家的人,我们又何必为人家尽责任呢?在女儿嫁人前,我们时时为女儿长大了操心。早早把她嫁出去,是件好事,我可以不必送她上学,我家里很穷。”
达芒继续说:“把女儿嫁出去,我很满意,因为我已尽了责任。”谈到自己,他说:“我们这一辈人都是这么过来的,我和我的几个兄弟姐妹都是在15岁前结婚的。”达芒还有三个女儿没有嫁人。
瑞格米教授解释说,童婚现象主要是因为人们缺乏知识所致。在尼泊尔,人们的识字率很低,在偏远的西部山区,文盲更多,他们不知道孩子在什么年龄结婚最合适。而且迷信、宗教和传统习惯在造成童婚盛行方面也起着重要作用。
瑞格米教授还说,前些年,尼泊尔各地还盛行童婚,现在情况好一点,但在西部地区和偏远的农村地区,童婚仍很盛行。大部分农村地区的人想给儿子早早娶个媳妇,这样可多个人帮助家里干活。这种心理在城镇中的穷人中也存在。
据联合国组织1998年发表的世界人口报告称,1993年时,尼泊尔的成人识字率,男性为百分之三十九点四,女性仅为百分之十三;学龄儿童入学率,男孩为百分之七十点六,女孩仅百分之四十二点九;妇女平均生育率为五点四人;产妇死亡率为十万分之一千五百;婴儿死亡率高达千分之九十八。
瑞格米说,尼泊尔在1964年颁布的《民法》中规定,女子年龄小于16岁,男子年龄小于18岁者,不能结婚。《民法》颁布后,童婚现象虽然有所减少,但仍相当普遍。他认为只有普及教育和依法办事,童婚现象才能从根本上杜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