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拆迁问题的要害,最重要的是双方并没有一个合理的博弈机制,但从目前所透露出的新《拆迁条例》来看,这种能够形成拆迁与被拆迁之间博弈的机制还是没有成型的迹象。
拆迁之痛,痛不可忍。自去年年底四川唐福珍自焚事件以来,全国又发生多起对抗强拆的自焚事件,从某种程度上说,频发的此类事件已经让人有了麻木的感觉。而最近发生的江西宜黄三人自焚事件之所以引发了如此的关注,是此事几乎不加改动就能成为一个“优秀且震撼”的电影剧本,曲折与冲击都是空前的。也由于此事通过了新型传播方式,在第一时间呈现在大众面前,这种震撼就更为强烈。
我们先回顾一下这个事件的过程。9月10日,钟家被强拆,3人自焚。16日,钟家拟赴京上访,书记邱建国带队机场拦截,钟家姐妹躲进厕所。17日,自焚者叶忠诚去世,县长苏建国带领70人抢走尸体。18日,宜黄人在南昌抓捕钟家人,钟如九跪求南昌公安保护,10点半,在南昌警方面前,钟家人全被抓走,12时许,媒体被要求撤离宜黄,下午3时许,新华社报道处理宜黄8官员,央视转发该报道。随后江西省委省政府表态全力抢救伤者,安抚家属。而从躲进厕所这个时间点开始,本事件就已经全程网络直播了。虽然很难有人明说这在其中起到的力量,但应该相信这种直播本身对于事件的解决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死者已矣,处理也算及时,哪怕是迫于舆论压力而上达天听的处理,也不能说没有进步意义。但是,此事的几个关键的时间点不做厘清的话,下次发生同样的事也是有可能的。首先,自焚之后,在第一时间里,为什么不但没有公检法的介入,而是受害人要直接去北京反映问题?这是连跨数级政府机构了。其次,宜黄只是江西抚州治下的一个县,为何当着南昌警方的面,人就可以这样被抓走?抓人者甚至都不是公安机构的人员。第三,是谁要求媒体撤离宜黄?第四,为什么新华社等官方媒体报道之后,当地政府马上态度大变?报道中处理官员并非是出自公安机构或者检察机构,而是当地市委出头。
这几个时间点上其实所能够表现出的,未必只是某些相关机构的不作为,而是从社会裁判者的角度来说,政府在这种裁决行为上的全体缺位。在这些时间点上,只要有任何一个可以负责的仲裁部门出现并履行了自己的职责,相信也不会最后弄得如此举国关注。如果我们向前追述,要是在拆迁的时候,在这个问题上能够有一个具有公信力的裁决机构介入的话,这种惨剧是否还会发生呢?相信是不会的。
拆迁问题的要害,最重要的是双方并没有一个合理的博弈机制,而地方政府在拆迁问题上有大利存在,手中又掌握着几乎所有的资源,一旦他们想做什么,几乎没有任何力量可以与之抗衡,这才是屡屡出现强拆悲剧上演的根源。
也就是在此事初步的解决结果出来、当事官员受到处罚的同时,千呼万唤尚难产的新《拆迁条例》的研讨会在北京举行,这是由国务院法制办主持召开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因为拆迁而导致的社会不稳定已经引发了更多的重视,停摆多时的新《拆迁条例》终于又开始了制订的流程。
但从目前所透露出的新《拆迁条例》来看,这种能够形成拆迁与被拆迁之间博弈的机制还是没有成型的迹象,而是依然纠缠于公共利益、先补偿后拆迁等细节问题,对于司法本身的介入以及相关机构独立裁判的权力,都没有真正予以说明。这当然是因为这个条例本身不具备合适的法律效力,但如此一来的话,即使规定了诸如“先补后拆”的顺序,并不能从根本上消除地方政府拆迁的冲动。
而这种冲动加上利益的攫取,最终会让新《拆迁条例》成为一纸空文。因为拆迁之事已经不是一个条例能够解决的问题,必须从根本的土地、财产所有制,以及司法裁判领域的独立裁判权入手才能解决,甚至可以牵涉到地方官员的任免制度,单单从程序入手的做法,不会产生很大的效果。
所以,就目前来看,一个事件的初步解决固然可以视为民意以及新型传播方式的胜利,甚至向这种现象最终的解决前进了一步,但这一步之后应该如何走,可能是所有人都应该思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