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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东客:“天涯蓝药师”并非损害东莞形象的罪魁祸首

2010年09月30日 14:16字号:T |T

  9月26日,写作网络小说《在东莞》的顺德北滘中学语文教师袁磊(网络笔名“天涯蓝药师”)被东莞警方抓走了,罪名是涉嫌传播淫秽物品。警方透露,袁磊所写的网络小说引起了东莞警方的注意,该小说传播影响较大。警方认为,小说损害了东莞的形象,已经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

  在网络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只狗的时代已经结束了。因为在当狗的时代,谁也不会知道“天涯蓝药师”究竟是谁,恐怕也不会出现袁磊先生被警方带走的事情。

  我在天涯的“舞文弄墨”论坛看到过袁磊先生的《在东莞》,那是一部描写东莞桑拿行业的小说,原名《80年代———睡在东莞》。这部小说一共155节,39万余字,在天涯论坛连载后,引起热捧,点击率很高。作为一个读者而言,我无论如何也不会把《在东莞》与淫秽二字划上等号的,相信很多读者也会有这样的感觉。更何况,有关部门网络扫黄反低俗的风已经刮了这么久,怎么会让《在东莞》成为“漏网之鱼”呢?所以东莞警方“传播淫秽物品”的罪名并不成立。如果按照警方的逻辑,发表《在东莞》小说的天涯论坛岂不也要被关闭?

  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进京抓作家事件中,陕西渭南警方的罪名是“非法经营罪”,可实际上却是因为作家谢朝平的纪实文学《大迁徙》中记录了渭南移民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让某些人感到了不舒服。而这次东莞警方抓袁磊事件,同样玩的是“挂羊头卖狗肉”的游戏。《在东莞》为淫秽小说是假,有损东莞形象才是问题的真正原因所在。不可否认,《在东莞》有关桑拿行业的描写会对东莞的形象产生一定的影响,可回过头来想,损害东莞形象的是风噪一时的桑拿行业,而并非描写桑拿行业的《在东莞》。既然桑拿行业当初可以存在,为何就不能在文学作品中出现相关的描述呢?

  从渭南警方进京抓作家到东莞警方拘留网络小说作者,作为一名网友,我感到的是丝丝寒意。网络作家慕容雪村说,“如果他被抓了,也许下一个就是我”,但谁又能保证自己不会因为网上的只言片语被警方传唤呢?网络小说是文学作品的一种,来源于现实又高于现实,这是艺术创作的规律。可令人遗憾的是,很多人却把虚拟当成了现实,把现实当成了幻境。“天涯蓝药师”不是金庸笔下的“黄药师”,所以在公权和少数人的脸面面前,终究还是是一个弱者。

  法律的归法律,文学的归文学。《在东莞》究竟是不是一部淫秽小说,应该由作协或者小说评论家去认定,而不是仅仅凭借警方的一面之辞。或许“天涯蓝药师”太过于相信这个开放的现实社会,而选择了用“东莞”这样实实在在的地方。袁磊当初也许应该把《在东莞》中所有与“东莞”有关的字眼都换成“西莞”,然后注明“本作品纯属虚构,请勿对号入座”。(关东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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