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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云:东莞警方刑拘元平实属不明智之举

2010年09月30日 14:16字号:T |T

  因描写东莞桑拿行业的网络小说《在东莞》而小有名气的顺德北滘中学优秀教师元平(化名),9月26日被东莞警方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带走,目前他已经被刑事拘留。(9月28日《南方都市报》)

  东莞红灯区盛行,已是由来已久。对东莞市而言,小说《在东莞》无疑是一部反映当地“黄情”的现实力作。按理应该作为检验东莞“扫黄”成果的有利证据,东莞警方却反其道而行之,不仅抓捕了小说的作者元平,还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定其罪,此举大有避过求功之嫌,乃是一次极其不明智的惶恐执法。

  通常我们在判定一个人的功与过时,往往当事人之言,并不具有代表性。如东莞扫黄,不是仅凭东莞警方说“东莞没有从事色情交易的场所了”,就真的没有了,更不是某一个涉黄人员自诩“不再从事色情工作”,东莞的“地下”色情交易,就真的灰飞烟灭了。而元平的《在东莞》恰恰扮演了裁判员的角色,究竟谁犯了规?实则是一目了然。

  众人皆知,文学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因此,小说《在东莞》的内容无论是涵盖了纪实,还是虚构成分,亦或是二者兼备,都符合了这一常识,却又何来“传播淫秽物品”之嫌?更何况,《在东莞》是不是黄色小说,理应由文学界来判定,倘若真如公安机关所说,小说《在东莞》也不会风靡于网络。

  东莞警方刑拘元平实属不明智之举。在其位,则谋其职。保护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惩治违法犯罪才是公安机关的职责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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