悖论与困境
IFAW中国执行代表张立反复申明:“我们主张的是动物福利,而不是动物权利。”
这是一个关键性的立场问题。张立解释说,动物权利主义者认为动物与人类是平等的,动物也有自己的权利,因此人不能利用、奴役和食用动物。
但动物福利主义的立场要妥协得多。张立说,我们承认现实,认可人是可以利用动物的,但在此基础之上,“我们希望它们在有生之年能过得好一点。”
《动物解放》一书的作者彼得·辛格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正当西方人开始意识到食用过多的肉、蛋和乳制品是一个错误的时候,中国却在这方面开始增加其消费。”“请尽力阻止中国重蹈西方的覆辙吧!”
但是,即使是《动物解放》中文版序言的译者梁从诫也不能同意上述论调,他说:“这不是现代版的‘何不食肉糜’吗?也太说风凉话了吧!”
对田园牧歌式的动物福利的颂扬,有时不得不让人怀疑一些动物权利论者的理论困境。西方早已步入食物过剩的阶段,而中国人直到1984年才第一次免于饥饿之苦。对于中国农民来说,最渴望的恐怕不是少吃肉来减少心血管病,而是多吃肉来增强体质,以及更多更快地饲养动物来增加收入。
因此,梁从诫先生承认自己是个“中庸”者:“我是要吃肉的。灵长类动物本身就是杂食的。”他的立场是,人类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不要对动物进行折磨。“但什么是必要呢?”这个我也说不太清楚。
这是一个古老的悖论。梁从诫只能效法孟老夫子:“闻其声不忍食其肉,见其生不忍见其死,是以君子远庖厨也。”
温和的干预
可以注意到的事实是,包括IFAW在内的西方政府和动物福利组织正在以各种方式试图影响中国的动物政策,包括捐款、宣传、资助项目或是帮助制定政策。更为强硬的作法包括抗议或经济制约。
10月24日,总部设在美国的“善待动物组织”成员、美国妇女沃登和英国妇女泰勒不顾寒冷,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附近一条购物街上仅穿内裤,用标语裹身,抗议斯堪的纳维亚一家皮衣公司正在北京举行的时装展上展示毛皮时装。她们在打出的横幅上写着:“我们宁可赤身裸体也不穿戴动物皮毛”。
这一消息被国外媒体广为传播。但是很少被人注意到的是,在瑞士,有1.1万名人签名请愿,要求瑞士与中国政府做出干预,防止他们亲爱的圣伯纳德犬(St Bernard)在中国成为餐桌上的佳肴。这是一种著名的山地救护犬,瑞士的儿童都是在圣伯纳德犬英勇救人的故事中成长起来的。而在中国,由于圣伯纳德犬体形壮大、多肉、生长迅速、繁殖力强,被选为一种食用犬。
在美国,政府从1995年至今仍禁止进口中国的虾类产品,因为他们发现,中国的一些渔船上没有海龟逃生装置。在欧洲,从2009年起在欧盟范围内禁止在动物身上进行化妆品检毒和过敏实验,也不允许成员国从外国进口和销售违反上述禁令的化妆品。希望以此每年挽救3.8万个小动物的生命。
张立说,在中国加入WTO之后,在越来越多的领域,动物福利问题会成为中国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障碍。
但是,在很多国家,这种行为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甚而引发国与国之间的政治纷争。韩日世界杯前夕,众多名人,包括迈克尔·欧文、珍妮·杰克逊在请愿书上签名,要求韩国总统金大中明令禁止在屠狗之前,以殴打、吊起、火烧以及电击的方式进行虐待。但韩国人反击说,这是对他们民族的传统文化和生活习俗的干预。
一些动物保护者警告说,如果中国不改善动物福利状况,包括食用猫狗的习惯,在2008年奥运会上,也会给中国带来一些麻烦。
但是,对于中国人来说,圣伯纳德犬与普通的中国狗除了味道不同,地位上有什么差别呢?同样,印度教徒奉牛为神物,但他们也没干预欧美人大啖牛肉。而且,为了一些海龟让众多的中国渔民丢掉饭碗,是否算得上人道关怀呢?
道德上的悖论正在转换为法律上的困境。全国政协常委梁从诫说,他曾经想提出制定《反虐待动物法》的提案,但拿来香港的法律一看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那在内地根本行不通。
在香港《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中的“动物”包括“任何哺乳动物、鸟雀、爬虫、两栖动物、鱼类或任何其他脊椎动物或无脊椎动物,不论属野生或驯养者”,甚至包括了昆虫和无脊椎动物。而在台湾,《动物保护法》只保护“犬、猫及其他人为饲养或管领之脊椎动物”。
但爱钻牛角尖的赵南元问,既然是众生平等,昆虫凭什么就比狗猫更贱?如果一个人代表蚊子利益要求立法禁止制造和使用灭蚊器和蚊香,那该如何是好?赵反对立法保护动物利益的企图。他认为,西方国家善待动物有其特定的宗教和文化背景,因此对动物的态度是一个信仰问题,与道德无关。“你可以相信,但你不能强迫别人也信。”
因此,中国科技大学科技法教研室主任宋伟教授建议在立法上折衷一点儿:“我们未必要与其他国家一样。我个人认为应把保护对象限于脊椎动物,再适当缩小一些。”
有人将邱赵二人的争论概括为人道主义者与科学主义者之间的异见。相信这样的争吵会越来越激烈。更多的中国人会认识到,关于动物福利的不同立场,不单是道德问题,它将会影响到自己的盘中餐和经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