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成都一选秀节目中,一女子迅速脱光,“淡定”的注视着台下观众。该女子自称曾多次遭遇潜规则要求,都被她拒绝了,这次全裸行为是为对抗潜规则。也有网友质疑该女子是以此博得出名。对此质疑,笔者不太赞同,以此可能背负一辈子道德骂名的方式博得名声,绝非是上策。想必该女子应该不会有此勇气。
仔细看过视频,该女子全裸之后,在注视观众的眼光中,些许透露出了一些怨气和愤慨。其遭遇行业“潜规则”的可能性比较大。
何谓“潜规则”?首先这不是个法律词汇,限行的法律法规中对此没有明确约定。潜规则就是不成文的、见不得光的一下暗箱操作的规定和原则。如今已经无孔不入的渗入到社会上的各个行业中。娱乐圈中“潜规则”更是盛行。
从去年闹得沸沸扬扬的海淀法院开庭审理的“90后贱女孩被潜案”,张钰案,到今天的成都女子被“潜规则”,是愈演愈烈。
是否必须认可“潜规则”,还是勇敢的揭露出来,对想入行的人来说无疑是个艰难的抉择。是时候通过制定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约束行业“潜规则”的时候了。
“潜规则”会涉及到哪些犯罪呢?
一、 官场潜规则
1、贪污贿赂犯罪。2、渎职犯罪。
二、行业潜规则
1、贪污贿赂犯罪。2、私分国有资产犯罪。3、公司企业人员侵占、受贿犯罪。
三、娱乐圈潜规则
1、强奸罪。2、介绍卖淫罪。3、故意伤害罪、杀人罪。
希望相关法律尽快出台,让此类闹剧不在上演!
作者:北京邱铭钧律师
邱铭钧律师简介
邱铭钧,原名邱庆标。历史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命理风水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