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阳区法院法官范米多告诉记者,消费者发现团购商品有质量问题时,要根据团购网站在团购过程中的法律地位确认责任。
如果团购网站公布商家的商品信息,仅供消费者浏览订购,一旦发生质量问题,团购网作为中间人,因其只提供中介服务,并不承担连带责任,消费者只能要求商家赔偿。
如果团购网站发布商业广告,接受消费者委托,按照委托协议中约定的商品名称、种类、数量、价格等采购后交付消费者,并向消费者收取货款,这就属于有偿委托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因团购网站的过错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消费者就可以要求网站赔偿损失。
法官支招
保留聊天记录
因此,在团购时要注意保留与团购网站的往来聊天记录,保存商品的宣传网页。同时最好签订团购协议,并明确双方的委托关系,以及出现产品质量等问题是否由网站负责处理、赔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