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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讨论:药家鑫该判死刑吗?

2011年04月02日 15:44字号:T |T

  新闻背景

  2010年10月20日,骑电动车下班回家的26岁女工张妙,和驾驶红色克鲁斯轿车回家的音乐学院学生药家鑫,在西安市长安区翰林路中段相遇。药家鑫边开车边换光碟,撞伤了骑电动车的张妙。车祸发生后,药家鑫害怕被张妙记下车牌号,索性从随身背包中拿出刀来,向张妙捅了六刀,致命的一刀刺中心脏。

  网友“氧气用完”:药家鑫车祸之后,为了灭口,连捅受害人8刀,可以说已经丧心病狂。其手段及其凶残,毫无人性!比起李启明那个公子哥,药家鑫简直就是个恶鬼。其行为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我不知道这种人的行为如果不判死刑。还有什么样的罪犯可以判死刑!

  网友“没名不行”:不死不足以平民愤,如果他不死,那随便找个人把他也撞一下,再给他八刀!

  网友“成心”:70码,姜小舟,李启明,这一个一个的名字和案件都像耻辱柱一样,钉在了中国司法的历史里。明天,也许后天,我们是看到又一个耻辱柱和法律被强暴,还是让我相信,中国的法律并非永远会被权力所践踏!

  网友“土家族”:八刀啊,那可是八刀!在一个弱女子身上捅八刀,你想一下是什么样子?居这个畜牧的交待,说是怕人家报复,天啊,一个小伙子怕一个女子的报复,太他妈可笑了,并且他的刀是经常随身携带的,可见他捅人只是迟早的事,这次不捅,说不定下次和谁发生小摩擦,对方就做刀下冤魂了!以前只听说过精神病可以免予刑事责任,现在才知道只要你道歉后悔(那怕是做个样子)就可以免予刑事责任了!哪要法律还有什么用?杀人找牧师就行了,杀完就忏悔,忏悔完再去杀!哈哈,这样多好!

  网友“香香”:我一直不建议对罪犯动用死刑,但在目前的中国,如果是无期的话很快会变成20年很快会变成10年很快几年后又在大街上晃着呢,对于死刑和无期我很纠结!希望得到公正判决,以维护我国法律最后一点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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