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陕西略阳县不少人在议论和相互传递着这样一个信息:当地4名男子,还都是村镇干部,把一名上初中的12岁女娃强奸了,致女娃大出血送医院治疗……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这信息是事实。(《华商报》11月30日)
12岁!含苞待放的年纪,豆蔻年华,却招来如此横祸,而横祸的制造者,竟然是村镇干部,党政人员。党员干部,不要求道德多么高尚,但做人的底线怎么也没有了?
此事又一次暴露出基层权力的猖獗嚣张和为所欲为。
目前,许多地方的基层权力,缺少监督,飞扬跋扈,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尤其村镇一级,有的搞家天下,村镇权力被家族垄断,有的与黑社会联手,在基层搞恐怖统治,凡是关乎利益的事情,全由他们控制,可谓生杀予夺,为所欲为。
基层权力张狂,而村镇账目混乱,三公消费横行,公款吃喝愈演愈烈,酒足饭饱之后,在脑肥肠满、满脸醉态之时,考虑最多的,不是民生问题,也不是村镇前途问题,而是如何享乐,如何在搜刮民脂民膏的同时,满足个人的兽性与肉欲。
于是,“村村都有丈母娘”并非夸张,许多良家妇女或自愿,或迫于他们的淫威而不得不做了他们的“情妇”,但是,这种“正常”的淫乐方式已经落伍了,已经激不起他们的兴趣了,所以,基层权力开始将魔爪伸向未成年少女,享受一番变态的轮奸少女的“游戏”,于是,类似的新闻时有发生。
问题是,拥有这种人品的人,是如何走上领导岗位的?显然,不是群众选举上去的,因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选举,选上这种败类的概率是很低的。这种人物上台,当然是上级的“英明”决定。而上级决定人选,最重要的依据标准是什么呢?在目前社会大环境之下,毫无疑问,是看谁送的礼多,看谁送得礼重,或者看谁会联络感情,会拍马,会跑官要官。
因此,不从制度上改变选官思路,不让人民群众决定一个人的乌纱帽,不提高基层权力的监管力度,不从制度上控制好基层财务,而任凭基层权力我行我素、天马行空,那么,基层权力轮奸少女、轮奸民意的事情,还会不断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