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林(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所长): 各位领导,各位律师,各位专家学者,各位嘉宾上午好,首先我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对大家莅临本次论坛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尚权刑事辩护论坛我是第一次参加,没想到气氛这么热烈,有那么多大律师、那么多的专家学者和领导高度关注和积极参与这次论坛,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新《刑事诉讼法》刚刚通过,法治环境逐步向前推动。刚才我问张青松主任,尚权两个字由何而来?青松主任说,这表达了一个意义,不是因为谁的名字或者是其他的含义。尚权的“权”放在今天,我更愿意定义为一种社会权力。社会权力可能要比私权地位更高一些,以后的作用更大一些。但是在我国尽管我们讲要加强和谐社会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尽管我们要创新社会管理,但是究竟什么是社会权?社会权在公权力面前是什么样的关系?是什么样的作用?和它未来的发展是什么样的一种趋势?我认为现在法学理论界和政治学理论界没有充分研究。但是我想今天的论坛,我们的律师、学者和官员可能会从各个角度探讨背后的问题,这个问题是值得我们思考和共同努力的。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所长李林
今天的研讨,不仅是一个学术问题,更是在研讨一些积极的、一种换位思维的理论。
大家知道,刑事辩护制度和律师制度的每一次推进和每一次进步,都是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结果。这种理论的过程,我们不仅需要指出存在的问题,比如取证难、会见难、阅卷难、辩护难等问题,这些问题是不是在新《刑事诉讼法》颁布以后就迎刃而解呢?我想不会那么简单。我们今天的研是否可以从理论实践相结合的角度,制度和技术相结合的角度,进行一种深入的探讨和有预见性的推测和分析,从而为我们下一步《刑事诉讼法》的实施,为我们下一步刑事律师的辩护提供一个更好的理论环境,或者更好的来引导司法解释和法院、检察院对一些《刑事诉讼法》具体条文的理解,从而使我们的刑事辩护能够走向更好、更光明的前景。
《刑事诉讼法》修改从很多角度都带来了很多理论和实践的问题。在今天的论坛中,各位专家学者和各位律师可以把各种意见陈述出来,大家交换看法,从而为我们下一步制度的发展、实践的发展和理论创新提供更好的实践的支持。
我再次代表法学研究所预祝本次论坛取得圆满成功,再次感谢大家参加本次论坛。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