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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誉为中国“豪华监狱”的秦城监狱,随着习近平反腐的逐步深入,已被越来越多的落马官员占据,始有捉襟见肘的趋势。然而,通过这一现象,我们也不难看出反腐工作确实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豪华监狱人满为患
报道称,到目前为止,习近平的反腐运动已经在世界闻名。在习近平“打虎拍蝇”政策指导下,高级官员和低级官员一同成为反腐的目标。中共高级成员的落网显然导致一直专门关押高级官员的“豪华监狱”目前人满为患。
自习近平在2012年掌握中共控制权以来,已有将近40名副部级和以上级别的官员受到调查。然而,这些高级官员并不会和普通罪犯一样被简单地投入监狱。取而代之的是,他们被关在所谓的“豪华监狱”里——而这些豪华的牢房正在被迅速地填满。
最著名的此类监狱就是北京昌平区的秦城监狱。与其他监狱不同,秦城监狱并不属于中国的司法系统,而是在公安部的直接掌控之下。这座监狱建于上世纪50年代末,历史上一直是关押中国高级官员的主要监狱,其中包括为文革负有责任的“四人帮”。
贪污、受贿罪的刑事处罚
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与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法邦名律联盟刑事专家团团长,宋晓江律师认为,贪污、受贿罪严重侵害国家廉政制度,腐蚀干部队伍的廉洁性,破坏干群关系,对于此种犯罪应该严格按照刑法规定予以处罚。
虽然豪华监狱专门关押高级官员,旨在保障国家相关安全。但是,人人都是平等的,犯罪分子亦不例外。所以,对于豪华监狱的存在我认为不太适当。请问一个拿着国家和人民的钱财逍遥快活的人,在进监狱后仍然“待遇不薄”,这是何道理?(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