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员性侵4幼女
官员性侵4幼女,按道理说,这样的新闻肯定会引起轰动,但实际上并没有,因为这种事情太多了,时常见诸报端,人们已经见怪不怪了。
日期,记者从云南省昭通市大关县公安局了解到,原大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郭玉驰涉嫌强奸4岁幼女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大关县委已对其免职。
据了解,2013年8月24日22时08分,大关县公安局翠华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一名2009年出生的女童可能遭到性侵犯。接警后,大关县公安局立即开展侦查工作。经侦查,犯罪嫌疑人原大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郭玉驰(1963年出生)涉嫌强奸。
8月25日,大关县公安局对郭玉驰刑事拘留,同日大关县委对其进行停职处理;28日,大关县检察院对其批准逮捕;29日县委对其免职。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恶劣兽行定要严惩
为了给孩子们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我国刑法严厉打击针对儿童的犯罪。与14周岁以下的女童发生性关系,无论该女童是否愿意,嫌疑人均构成强奸罪。
根据刑法规定,犯强奸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对于奸淫幼女的,以强奸罪定罪并从重处罚。究竟哪些行为属于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严重的,法律共列了五项情形,即: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这里所说的“轮奸”,是指两个以上的男子在同一犯罪活动中,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对同一妇女或幼女进行强奸或者奸淫的行为;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这里所说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是指因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导致被害人性器官严重损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伤害,甚至死亡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只要具有上述所列五种情节之一的,就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况依法应当予以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