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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评论(已有36条评论)
法邦网友 2011年10月28日 23:10
这是一个严重的道德问题,跟小悦悦无人救援一样,漠视道德人伦。但不是强奸,不应构成犯罪!
法邦网友 2011年10月17日 21:01
不应该视为强奸。男的主观上没有强奸的意图,只是在女的主动上错床以后让男的有机可乘。只能是道德上存在不良的企图。送到嘴边的肥肉哪有不吃之理。
法邦网友 2011年10月17日 21:01
不应该视为强奸。男的主观上没有强奸的意图,只是在女的主动上错床以后让男的有机可乘。只能是道德上存在不良的企图。送到嘴边的肥肉哪有不吃之理。
法邦网友 2011年10月17日 21:01
不应该视为强奸。男的主观上没有强奸的意图,只是在女的主动上错床以后让男的有机可乘。只能是道德上存在不良的企图。送到嘴边的肥肉哪有不吃之理。
法邦网友 2011年10月17日 11:47
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
法邦网友 2011年10月01日 11:10
强奸罪成立。小娟强奸陌生男
法邦网友 2011年09月22日 11:15
活该。这样的情况不是强奸。
法邦网友 2011年09月21日 20:36
怎么能够说是强奸呢?
法律人:13660753456
法邦网友 2011年09月20日 16:21
如果这男人醒来后说,我的女友呢,我的女友你给弄哪去了?他也说自己被强奸了,那又该有何种说法?
法邦网友 2011年09月18日 11:29
赵爱梅律师说得很好:就目前事实来看,要按照强奸罪来追究该男子刑事责任还是要持慎重的态度,我认为不涉嫌强奸罪。在该事件中,一方面,男子未采取任何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得该女子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或者不知反抗的境地,另一方面,该女子当时客观上是一种什么样的状态也很重要,该女子喝酒以及头脑迷糊的状态并不是该男子所为,且当时该女子既然能够起来去厕所说明其意识状态还是比较清晰的,该女子是自己认识错误,走错房间,误把该男子当做自己男友,与其发生关系。该事件中,该女子自身有一定认识错误问题,可以说该行为的发生,是该女子因为认识错误而产生的一种“自愿”行为,与强奸罪的暴力手段以及违背妇女意志等必要构成要素相比,还是有一定距离的,在实践中认定其构成强奸犯罪还是要十分慎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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