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歌手抵北京被熏病
歌手抵北京被熏病,这是对北京大气污染最大的黑。这是人家63岁以来第一次出现一来到一个城市就哮喘发作的情况。看来,花5亿元治理大气还是很有必要的。
10月19日下午,据福布斯中文网微博透露,曾获得格莱美奖的女爵士歌手佩蒂·奥斯汀原计划10月18日在北京进行表演,但其经纪人表示,奥斯汀抵达北京后哮喘发作,无法演出。这也是这位63岁歌手生涯中第一次出现此类情况。
环境公益诉讼
面对如此严重的大气污染,我们可以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这项制度被明确引进了新修订的民诉法。根据现行《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理想虽然丰满,但现实仍然骨感。环境公益诉讼在法院遭冷遇,这并不令人意外。绝大多数环保庭都形同虚设,开审的案件量极少。有的环保庭甚至传出了法官因太过轻闲,而不得不跨界审理离婚案来维持基本的工作量。
如今法律已经修改,原告资格上的“直接利害关系”已经松绑,但为何该来的“春天”还迟迟不来?问题仍然指向可能的地方保护和司法行政化。很多环境污染事件,或多或少都跟地方政府有关,有的污染源甚至就是地方政府扶持的某些大企业或大项目。一些地方政府或出于政绩的考量,或出于对GDP增长的需要,或出于对严重污染企业的过分依赖,从而形成了打压民间环境维权的习惯性思维。
所以说,以“最高人民法院没有相关司法解释”为由拒绝对环境公益诉讼立案,实为托词。法官首先是,而且理当是法律的奴仆。司法解释是对法律具体适用的解释,它以法律规定为基础和前提。环境公益诉讼,法律已有规定,法院就该执行。
希望环境公益诉讼真的能发挥改善环境的作用。北京的环境差已经是世界出名了,在帝都生存,需要勇气啊。(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