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孙杨无证驾驶被处罚,这也是其为所欲为的必然结果。作为奥运冠军,他们为祖国争取到了无尚的光荣,但是在鲜花与荣誉的吹捧下,他们也需要把持住自己。在赛场上可以所向披靡,但是在生活中却不能为所欲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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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顾:
11月4日下午,奥运冠军孙杨因无证驾驶被浙江省杭州市公安机关处以2000元罚款和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同时被其主管单位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处以停赛停训处分,引起社会高度关注。
11月3日14时30分许,孙杨驾驶一辆白色卡宴在杭州市体育场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体育场路西跑道口与公交车发生追尾事故,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民警发现孙杨有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嫌疑。在电脑系统中查询,没有发现孙杨的驾驶证记录。而孙杨在询问笔录中也承认了自己确实没有驾驶证。(来源于人民日报)
法邦点评:
无证驾驶应如何处罚
驾驶机动车辆对于周围行走的人以及其他车辆而言都是有影响的,如果没有驾照而驾驶车辆,势必将对其他人的安全造成威胁,对此行为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1、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
3、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根据所提供驾驶证的不同情形分别进行处理。
(1)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并且在驾驶时无任何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或20-200元的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
(2)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但在时有违法行为的,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并及时退还机动车;
(3)如驾驶人不能提供真实、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证,视为无证驾驶,可按照第一和第二种的情形处理。对于没车又借到车出了车祸的按犯罪处理。
网友评论:(新浪微博)
被放大的无证驾驶
@三好绅士:不管以后怎么样,拘留处罚孙扬给社会开了一个好头。
@凤凰网体育:孙杨无证驾驶事件之后,赞助商成了坊间的一大笑谈,却至今忍气吞声一言不发。如果当初签定合同时更严苛一些,当品牌美誉度因为代言人的行为受到损害,完全可以向代言人要求经济上的赔偿,甚至无条件解约。
@法治成都:奥运冠军孙杨无证驾驶事件,各种放大镜和显微镜的观察方式被用来当做解读工具,直接影响到事件的本来面目和公众的判断。其实,这样的解读方式无视了实事求是的法律视角,是一种跟风的表现。
结语:
朱熹曾说过:“君子之心,常怀敬畏”,也就是说人只有有敬畏之心,行事才有规范和约束,才不至于出个越轨。这句话同样适用于现代的各界人士,名人更是要以身作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