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汪峰致谢网友
汪峰致谢网友,感谢大家帮助我上头条。汪峰最近的“上头条”事件引发热议:宣布离婚遭遇王菲情变,告白章子怡又有恒大夺冠,哪怕是发新歌《生来彷徨》都撞上吴奇隆等纷纷示爱。之后,网上掀“帮汪峰上头条”话题,甚至还有人就此创建了之类的微博账号全心相助。汪峰首度致谢网友,感谢网友帮助他“上头条”,称因为大家的帮忙,他的新歌才能够瞬间为大众知晓。
今日(29日)上午,汪峰致谢网友,“感恩节已去,感恩的心始终都在!感谢大家帮助上头条!”他称因为大家的参与,个人单曲《生来彷徨》瞬间走红,“这样的成绩你们功不可没!”之后,汪峰透露,12月1日自己还有三首新歌连发,2日新专辑也将首发,“新的头条就靠你们啦!”他不忘自我调侃。汪峰致谢网友,这是神马节奏?
汪峰致谢网友能曝吗
汪峰致谢网友的消息一经传出,立刻被各大网站“上头条”。
作为明星,势必要生活在聚光灯下,汪峰致谢网友自然也不能幸免,那究竟这种“探秘”算不算隐私侵权呢?作为明星,他们的隐私权边界又在哪里?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隐私权作为一种基本人格权利,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但是汪峰致谢网友,明星毕竟是公众人物,不可能像正常人那样得到很好的隐私保护,在这里会有一条界限,介于被保护和完全失去隐私之间。而明星的隐私权的边界,应该是能够保障其住宅不受非法侵入或侵扰;家庭生活和正常私生活不受监听监视;正常通信秘密与自由不受侵犯;正常婚恋生活不受他人干扰;与社会政治和公共利益完全无关的私人事务不受侵扰。当事件本身无公众利益,对明星及其家人的身心健康构成了明显而严重的威胁或伤害时,应看作侵犯了明星的隐私权。
换句话说,就是在没有公众利益的前提下,给明星和家人的身心健康带来巨大损害,才算做是隐私侵权。而其他形式的探访、曝光,都不算做是隐私侵权。
所以,像是汪峰致谢网友帮助其上头条一类的爆料,并不构成隐私侵权。(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