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晶晶爱子姓名曝光
郭晶晶爱子姓名曝光,“富三代”的隐私权。31岁跳水皇后郭晶晶去年11月嫁入霍家,不到1年就替霍家添后,为身家300亿(新台币)的香港富商霍震霆长子霍启刚产下1子,近日,这“富三代”被爷爷霍震霆改名,郭晶晶爱子姓名曝光。
2013亚洲小姐竞选总决赛近日举行,霍震霆为总决赛担任主席评委,自曝已为孙子改名为霍中曦,但没有特别的寓意。讲到霍启刚、郭晶晶现在搬离大宅会否会很少机会见到孙儿?他直言晶刚搬迁后都离大宅很近,故没有影响。
郭晶晶的隐私权
郭晶晶爱子姓名曝光,引起网友的强烈关注。
作为明星,势必要生活在聚光灯下,郭晶晶爱子姓名曝光这样的消息自然也不能幸免,那究竟这种“探秘”算不算隐私侵权呢?作为明星,他们的隐私权边界又在哪里?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隐私权作为一种基本人格权利,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但是明星毕竟是公众人物,不可能像正常人那样得到很好的隐私保护,比如,郭晶晶爱子姓名曝光,就需要为公众提供话题性。对于是否侵权,在这里会有一条界限,介于被保护和完全失去隐私之间。而明星的隐私权的边界,应该是能够保障其住宅不受非法侵入或侵扰;家庭生活和正常私生活不受监听监视;正常通信秘密与自由不受侵犯;正常婚恋生活不受他人干扰;与社会政治和公共利益完全无关的私人事务不受侵扰。当事件本身无公众利益,对明星及其家人的身心健康构成了明显而严重的威胁或伤害时,应看作侵犯了明星的隐私权。
换句话说,就是在没有公众利益的前提下,给明星和家人的身心健康带来巨大损害,才算做是隐私侵权。而其他形式的探访、曝光,都不算做是隐私侵权。
所以,像是郭晶晶爱子姓名曝光等一类的爆料,并不构成隐私侵权。:
近日,郭晶晶爱子姓名曝光被网友纷纷点赞。明星往往有这种困扰,自己的隐私轻易就变成了别人的新闻。如果真的涉及到隐私侵权,唯一的解决之道就是维权。成龙回应蓝洁瑛事件被广泛议论,其实不只是名人,普通人也可能遇到这种问题。为了保护自己,为了自己的隐私不被挖掘和扭曲,或许律师的专业知识能够帮到您。(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