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百科》载明:“全能神”邪教组织又名“东方闪电”、“实际神”,其教义是引用和曲解基督教的《圣经》而来,主要反借“基督教”名义从事非法活动。其发起人是黑龙江人赵维山。国家宗教事务局早已对其邪教性质记录在案,依法取缔,正在严厉打击。
世界末日论,该教极力宣讲,有至家喻户晓之意。
我认为:
借助世人对玛雅历法文化的误读世界末日,来宣教高明但不明智。高明之处在于末日无需宣教,借助“成名体”说事儿省去不少环节,最少省去游说时间和大笔的广告费用。经济又实惠。不明智在于2012年12月21日总会到来,那一天,如果不像其宣讲的末日,伪科学会不攻自破,以前所有的图谋均化为泡影。客观事实其实就是末日论的末日;也是“全能神”的末日。
《百度百科》又载明:该邪教组织敛财骗钱的实例在全国许多地方都出现过,不少被邪教组织“诱骗”加入的群众深受其害。该邪教组织甚至煽动其成员离家出走,把全部身心和财产交给教主,致使许多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支离破碎,许多原本贫穷困苦的家庭雪上加霜。该邪教组织的传播,严重干扰了(陕西)部分群众正常的宗教信仰,扰乱了百姓工作和生活秩序,蒙蔽吸引不明真相的群众,使许多家庭失去和睦,造成了极大的社会危害。
我国《刑法》第三百条 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总是清醒的,能起到预防作用。
“全能神” 诈骗财物等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应利用刑法规定给予刑罚。肃清社会邪气。
这样想,在2012年后“全能神”会在受蒙蔽“教众”心里烟消云散,土崩瓦解。没有“世界末日”确是自己的末日。就像自杀一样,用自己的“规则”终结了自己。
2012,正是他们的末日。
(侯建军律师供法邦网-法邦时评专稿,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